欧盟2005年发布的《关于多环芳香烃指令》(PAHs指令 2005/69/EC),限制包含苯并芘(Bap)在内的18种PAHs的使用。 基于已经发生的在德国港口发现的进口产品PAHs**标事实,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经验交流办公室(ZLS-ATAV)规定从2008年4月1日起,所有GS标志认证机构将加测PAHs项目,不能通过PAHs测试的产品将无法获得GS认证而顺利进入德国。 PAHs是一类芳香族化合物的统称,主要来源于焦油炼油中的残留,存在于原油,木馏油,焦油, 染料,塑料,橡胶,润滑油,防锈油,脱膜剂,汽油阻凝剂,电容电解液,矿物油,柏油等石化产品中,还存在于农药,木炭,杀菌剂,蚊香等日常化学产品中。在含有橡胶部件的物品,特别是使用回收轮胎部件/材料的产品中,可能含有高量的PAHs。多环芳烃化合物具有致癌性、致突变性和生殖系统毒害性。 18种PAHs分别是: 1.Acenaphthene 苊 2.Acenaphthylene 苊烯 3.Anthracene 蒽 4.Benz[a]anthracene 苯并(a)蒽 5.Benzo[b]fluoranthene 苯并[b]荧蒽 6.Benzo[j]fluoranthene 苯并[j]荧蒽 7.Benzo[k]fluoranthene 苯并[k]荧蒽 8.Benzo[g,h,i]perylene 苯并[ghi]苝 9.Benzo[a]pyrene 苯并(a)芘 10.Benzo[e]pyrene 苯并(b)芘 11.Chrysene 屈 12.Dibenz[a,h]anthracene 二苯并(A,H)蒽 13.Fluoranthene 荧蒽 14.Fluorene 芴 15.Ideno[1,2,3-cd]pyrene 茚并[1,2,3-cd]芘 16.Naphthalene 萘 17.Phenanthrene 菲 18.Pyrene 芘 按照ZLS-ATAV的要求,16P PAHs的限值如下: 参数 BaP 16项PAHs总和 一类 与食物接触的材料或三岁以下孩童会放入口中的物品和玩具 不得检测到* (<0.2 mg/ ) 不得检测到 * (<0.2 mg/ ) 二类 塑料,经常性和皮肤接触的部件,接触时间会**过30秒的部件,以及一类中未规范的玩具 1 mg/kg 10 mg/kg 三类 塑料,偶尔性接触的部件,即与皮肤接触时间少于30秒的部件,或与皮肤没有接触的部件 多环芳香烃涉及到的产品范围有: 电子、电机类产品 橡胶、塑料类制品 油漆、涂层类电动工具 包装、玩具、容器材料 皮革制品、木制品等